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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毒软件业两巨头奇虎瑞星“开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7:21  法制日报

  

杀毒软件业两巨头奇虎瑞星“开打”

  图为被告代理人等待原告代理人发问。本报记者李松黄洁本报实习生陈银辉摄

  □庭审直击

  本报记者李松黄洁本报实习生吴萌

  认为北京瑞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艺进娱辉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二者运营的瑞星官方网站上发布文章,诬蔑“360安全卫士”产品会给用户电脑带来安全隐患,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二者告上法院,要求两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980万元,精神损失1元。

  今天上午9时30分,一场国内杀毒软件业两大巨头之间的讼争正式开庭,虽然审判长颇“铁腕”地控制着庭审节奏,但双方“你来我往”的争辩,还是持续了3个多小时。

  被告:360免费不会有损失

  艺进娱辉公司原名为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瑞星官方网站的运作,从2008年始才从瑞星公司脱离。

  据其代理人在庭上称,该公司没有与瑞星公司共同拥有或运营该网站,且奇虎公司在其起诉状中所述行为内容不仅不是该公司所为或参与,更与其无关,公司并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紧接其后,瑞星公司的代理人称奇虎公司并非本案适格的原告。该代理人表示,本案直接涉及的“360安全卫士客户端V6.1.5.1009版安全软件”(以下简称“涉案360”)其实是由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并负责运营的“www.360.cn”网站提供下载,与奇虎公司无关。此外,奇虎公司并未就360安全卫士全部软件产品合法取得过公安部核发的检测合格证书与销售许可证。

  “瑞星公司和其他公众或业内同行迄今为止并不了解或知悉奇虎公司早已享有了较高的商誉,且360安全卫士属于免费下载,无任何客观、实际经济损失。”瑞星公司的代理人略具攻击性地说。

  但奇虎公司的代理人在举证质证环节举出一系列检验报告和销售许可证,以证明自己产品已得到多方安全资质认证,从而证明自己的知名度较高。他所出具的调查显示,至2009年年底,360安全卫士的市场份额已超过72.8%,用户也超过2.1亿,覆盖率已达到85%。

  但被告的代理人却以该调查数据真实性无从证实予以否认。

  原告:杀毒软件都有漏洞

  “安全软件就像是一堵墙保护用户电脑,你要是拿电钻去钻它,它怎么可能不存在问题呢。”奇虎公司的代理人说。

  在庭上,瑞星公司代理人出具了一份其对涉案360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事实所进行演示的视频公证。他称该视频可以证明涉案360确实存在“为黑客可以利用,窃取用户信息和删改用户资料等”重大安全隐患,由于时间关系,该段视频并未当庭播放。

  奇虎公司的代理人表示,使用的测试软件是瑞星公司自己编写的,缺乏客观公正性,技术上缺乏中立性和权威性,所以其结果不具有技术判断的真实性。

  “我们并没有拿电钻。360安全卫士的问题就好像是本来只用在墙上凿一个前门,但它还多开了个后门。在本身就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下,它还将钥匙放在大门口。”瑞星公司的代理人也沿用墙的比喻描述360安全卫士。

  奇虎公司的代理人表示,所有杀毒软件都存在漏洞。“我们经过对比测试发现,在瑞星公司的测验中,将软件换为瑞星也存在同样的问题,难道瑞星也留了后门么”他质问道。

  双方同意调解

  当时发布在瑞星官方网站上题为《瑞星揭露黑幕:奇虎360给用户装“后门”》的文章写道:360安全卫士在安装进用户电脑时,会私下开设“后门”,更为可怕的是此“后门”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黑客可以利用此后门对系统注册表和用户信息(文件)进行任意操作,例如读取、修改、删除等。

  奇虎公司认为这篇文章从标题中的“黑幕”一词开始,就对360安全卫士进行了贬损。其代理人表示,这篇文章不但出现在瑞星官方网站的首页,还出现在瑞星客户端界面的弹出框内、安装或卸载瑞星软件之时,并被多家媒体转载或以评论形式报道,给奇虎公司苦心经营的良好商誉造成极大的损害,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12时40分,双方都表示可以调解,但都暂时没有具体的调解方案,这场被媒体描述为“口水战”的升级版案件就此休庭。

  本报北京7月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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