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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次保险获赔两次

  本报讯 (记者 肖娟 王斌 通讯员 何珊)106000元赔付仅6个工作日就完成了。近日,罗女士来到新华保险湖南分公司,送来一幅锦旗表达感谢之情。

  2006年5月30日,邹先生在新华保险为自己投保,险种有健康天使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附加个人住院医疗(保额1万元),并附加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受益人为其妻子罗女士。2009年4月,邹先生患重症急性胰腺炎,新华保险核实后,赔付1万元保险金。今年5月,邹先生病情加重,达到重大疾病赔付条件,新华保险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6000元,仅仅6个工作日理赔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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