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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吉首市推行重点项目行政审批代理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9:14  红网

  红网湘西7月1日讯(通讯员 杨挺)“对重点项目实行审批代理后,服务更优了,时效更强了,精力更集中了,让我们放开手脚干事创业”。吉首市各重点项目负责人真切感受到实行行政审批代理带来的可喜变化。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率,近日,吉首市出台了《重点项目行政审批代理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由经济、商务、房产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政务中心具体负责受理、代办重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代理事宜,为其全程提供免费代理服务。代理形式分为即办、限时承诺、联合审批和上报审批,按照“一个窗口对外,全程跟踪服务”的要求,采取“接待咨询、受理委托、转送交办、协调办理、及时反馈、接受监督”的程序进行。在代理过程中由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代理人一次性告知投资者办理各项报批手续应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并确保每项服务有答复、有落实;对投资者提出在办理有关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保密的事项,代理机构和承办人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代理机构受理投资者委托后,对受理事项要建立档案,及时跟踪,记录办理情况;行政审批部门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按公开承诺的代理项目审批时限快速办结。

稿源:红网 作者:杨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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