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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行网店“实名制” 改善网络交易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16:26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蔡珊珊):中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7月1日开始施行,《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这意味着中国的各个网店要全面实行“实名制”。此项措施的推出,受到业界广泛关注。有关专家指出,实行网店“实名制”,将改善网络交易环境,进一步推动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以下是详细报道:

  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近年来快速发展。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统计,截至去年12月,中国正规的电子商务网站总量已经达1.75万家,预计到今年底,这一数字将超过2.5万家。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中国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近96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1.7%。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电子商务分析师方盈芝介绍说:“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平台监测,2009年(中国)网络交易规模呈高速增长趋势,全年已经达到2600亿元。可以预测,在未来的几年内还将呈现增长趋势。”

  在中国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网络欺诈、非法买卖等现象也不断出现。为杜绝此类现象,中国的一些主流网络交易平台,如淘宝网、拍拍网等已开始实现网店“实名制”,网店经营者在申请开店的时候,必须提交个人的身份信息,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欺诈行为。在淘宝网上开店的蔡先生就认为,网店“实名制”的实施对买卖双方都有利:“其实在淘宝,我们这些店主都是实名的,这一方面能说明我们的真实性,给买家安全感,同时也增加了我们的信誉,有利于我们的销售。而且网店实名制的实施可以打击一些小网站的网络欺诈行为,保障了消费者的同时,也保护了我们这些正当的经营者。”

  网店“实名制”无疑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令消费者网购更加安全。在经常网购的孙女士看来,网站实名制的实施无疑让消费者觉得更加安心,这势必会增加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积极性。

  孙女士说:“现在国家规定网店实名制,我觉得挺好的,出了事可以通过网购平台查,然后通过有关部门来解决问题,这让我很踏实。以前在网上买东西,总是很矛盾,想买又怕不安全,毕竟都是个人行为。网店实名制实施以后,我感觉心里更踏实了,信任感增强了,消费者的权益就更有保证了,更安全了,我以后可能会在网上买更多的东西。”

  据悉,《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将通过网店的卖家明确区分为法人和自然人两类,前者在经营网店时,被要求在网页醒目位置必须公开营业执照等信息。而对于众多以个人身份开设网店的用户,则没有硬性规定办理执照,而是要求必须提供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这表明,有关部门对开网店办照并没有实行“一刀切”,而是采取了较人性化的区别监管。

  此外,另据《办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不得以电子格式合同条款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经营者义务、责任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这必将很好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特别是其中对个人网店经营者的退换货问题。

  根据中国提出的网络购物发展的主要目标,2015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部分电子商务起步较早的地区将达到10%左右。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电子商务分析师方盈芝认为,本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将改善网络交易环境,推动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这个《办法》的出台将较好的改善网络交易环境,纯化网络交易环境,规范交易行为,推动网络购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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