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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女”状告百度一审胜诉 法院:在首页刊登道歉3天(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17:03  山西新闻网

  

“海运女”状告百度一审胜诉法院:在首页刊登道歉3天(图)

  

“海运女”状告百度一审胜诉法院:在首页刊登道歉3天(图)

  因搜索引擎内存在大量涉及殷小姐裸体照片、生活照片和单独反映女性人体部分隐私器官的照片,著名网站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被上海的殷小姐告上法院。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百度公司停止对上海海运学院海运门事件女主角殷小姐名誉权的侵害,断开搜索引擎中可辨认殷小姐相貌的涉案图片链接;删除网站上保存殷小姐的个人信息;连续3天在百度首页醒目位置刊登向殷小姐道歉的声明,消除影响为殷小姐恢复名誉;支付殷小姐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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