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7月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 通讯员许平飞)为了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切实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近期对全省法院系统组织开展一次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专项督查活动,切实加强对办案安全隐患等问题的专项治理。
海南高院成立了由副院长田湘利为组长的办案安全防范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从6月20日至8月30日对海南全省各级法院、海口海事法院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督查的重点主要有四项内容:一、学习贯彻中央和最高法院相关文件精神的情况。二、办案场所安保工作情况。三、强制措施的规范适用情况。四、安保预警机制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