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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石头看护费” 莽撞村民致死社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22:33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 见习记者李冰洁)永登县连城镇一处河滩上的石头成为“建筑企业”争夺的生产资料,年事已高的社长韩某许以报酬,专门安排村民守护石头。孰料,村民王玉庆因为没有拿到百余元的看护费,竟将韩某推倒在地致其殒命。7月1日,王玉庆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押上兰州中院受审。庭审时,王玉庆的辩护律师认为王玉庆应属过失伤害罪。该案将定期宣判。

  42岁的永登县连城镇农民王玉庆,曾于1989年犯妨害公务罪获刑1年。今年初,王玉庆被社长韩某招纳为“石头看护人”。2月5日晚7时许,王玉庆为讨要100余元“看护费”与韩某发生争吵。王玉庆一边声称要去派出所解决此事,一边不停推搡、殴打韩某。当行至该村小学大门口时,韩某被王玉庆推倒在地。年老体衰的韩某因头部着地昏厥不醒,后经抢救无效而亡。王玉庆遂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审,而其在一边观战的堂兄和村民杨某也被韩某家人诉诸法院,提出总计23万余元的经济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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