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封彦宇)6月30日,海南省财政厅函复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全省财政系统于今年1月至4月已实际收回被拖欠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2596万元。这是该院民事督促起诉工作采取“系统抓、抓系统”取得的新成效。
今年初,该院对辖区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县(市)财政部门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导致大量到期资金回收困难,拖欠严重。据此,该院向省财政厅发出《关于依法收回到期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的建议函》。省财政厅收到该建议函后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落实。
据了解,自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以来,2009年,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通过办案,帮助农垦系统收回违规出租土地14.9万亩,追缴被拖欠的土地租金340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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