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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诉人建设 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本报长春7月2日电(记者徐日丹) 面对工作压力、工作量不断增加的趋势,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如何突破解决案多人少、业务骨干流失问题的瓶颈?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要加强公诉人建设,切实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三个方面关心公诉检察官,努力营造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记者从刚刚闭幕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公诉工作会议上获悉,2009年全国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比2004年增加了28.3%,但2009年底全国公诉人员数只比2004年增加743人,增加不到3%,除去省级院因死刑二审案件增加的人员编制,市、县两级院五年间实际上仅增加公诉人15人。特别是浙江、广东、河南、江苏、福建、云南等地案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有些公诉人年均办案高达200件以上,每周工作七天且“白加黑”已成为常态,周末休息、按时下班已成为奢望,严重影响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检察干部的身心健康。

  高检院相关负责人指出,公诉人是公诉队伍的主体和核心,是承担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公诉职责的直接责任人。特别是其出庭公诉工作,要接受被告人和律师的辩驳、公众的评论、媒体的监督和法院的裁判,对个人综合素质和独立作战能力要求很高。此外,公诉人站在指控犯罪的第一线,与犯罪分子面对面交锋,容易被一些犯罪分子及其家属记恨、报复。

  “但面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由于工作责任重、办案风险高、精神压力大等原因,公诉人队伍不稳、业务骨干流失等问题日趋突出,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这位负责人表示,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要在编制配备上向公诉等主要业务部门倾斜,根据办案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公诉部门编制数量和检察官职数,并注意努力保持公诉业务骨干的相对稳定。刑事案件发案率较高、专业型案件数量大的地方,可相应增加公诉部门和人员数量。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招录速录员等办案辅助人员。二是要抓好公诉部门的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办案,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强化出庭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检察人员人身安全,严防重大恶性事件发生。四是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切实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公诉干警,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努力营造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记者采访了解到,部分检察机关将突破解决案多人少、业务骨干流失问题瓶颈的矛头对准了自身,不断推进公诉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浙江省检察机关通过成立事务中心、招录事务人员等方式,将事务性工作和业务性工作相分离。这令公诉检察官从大量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办理案件审查和出庭支持公诉,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此外,该省检察机关还通过开发公诉办案系统软件、实行远程办案等方式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上海市检察机关近年来不断加强公诉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在政治待遇、法律职务和行政职务上优先考虑公诉业务骨干,落实主诉检察官岗位津贴制度,逐渐形成了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合适的待遇留人的局面,增强了公诉队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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