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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得强迫学生 在校填志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3日02:11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长沙市教育局昨日重申,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也不得以承诺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志愿协议。严禁学校和教师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学校也不得强迫学生必须在学校填报,或擅自用学生密码修改其志愿,违者将严肃查处。

  记者沈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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