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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办退休的企业参保人员养老金涨10%以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3日02:54  扬子晚报

  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没出来,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暂不调整

  准备在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请注意,由于统计部门至今未公布上年度相关数据,今年度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和最低缴费基数暂不调整,仍维持去年的标准,即2639元和1583元。20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企业参保人,月养老金将至少上涨10%。

  每年7月1日,对于社会保险来说,都是一个新年度的开始,往年到了这个时候,就要调整缴费基数。然而今年,统计部门至今没有公布上年度的相关数据,导致2010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无法确定。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2010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为不影响2010年7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的确定,决定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和最低缴费基数暂时按上年度标准执行(即2639元和1583元)。待统计部门公布相关数据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相关政策后,再按新规定重新计算基本养老金。

  由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依据是上一年度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与下限分别为上一年度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300%和60%,按照2009年度的标准,那么计发基数仍是2639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7917元,下限为1583元。通常情况下,各地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的缴费基数和待遇发放也参照这一标准,因此,社保缴费基数暂不调整,只要个人的社保缴费基数在最低和最高的范围之内,本月起照样可以调整,因此并不影响参保人社保待遇的提高。

  从本月起,江苏省今年上半年退休的企业参保人员的月退休金将至少上涨10%,预计江苏省超过10万人受益。记者昨从省人社厅获悉了调整方案,即实行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

  普调部分,凡是今年上半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金额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132元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高于132元的范围内,适当提高调整标准;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的生活费标准也可相应提高。

  特调部分,上半年退休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年满70岁的退休人员每人增发3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0元;到达75周岁、80周岁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军转干部,按照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可继续按相关规定计发生活补助。据了解,今年1月,我省已经为在2009年年底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企业参保人员增发了基本养老金。

  本报记者 戚庆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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