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志海
通讯员李波 报道
本报东营讯 记者日前获悉,东营市出台新举措,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政策激励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
鼓励措施包括:首次进城购买商品住房的农村居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并不再申请宅基地的,由宅基地所在县区政府跟据实际情况给予每户(一宅)2万至 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原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由村集体组织收回,统一安排使用。对进城购买商品住房落户的农村居民,在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同时,给予3年的生育政策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