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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是假,敛财是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3日04:11  大众网-大众日报

  □张贵峰

  近日,四川遂宁发布信息显示,当地两所中学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学校,并核准了高昂的学费收取,引起当地民众普遍的质疑。经记者调查发现,当地教育局长任董事长的公司收购了学校,并在学校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悄然完成了“改制”。(7月2日《中国青年报》)

  虽然,为了能让上述两所中学成功地贴上“民办”标签,当地有关部门可谓煞费苦心——为“收购”两所学校,专门成立了一家“竟成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安排遂宁市教育局长和遂宁二中校长分别出任该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

  但是,两所学校的“假民办”性质仍然是一目了然、有目共睹的。其一,所谓的“竟成公司”,仍是国有控股公司,因此其“收购”、“投资”,也是国有资产下的收购、投资,与真正的“民办”其实并不搭界。其二,上述两所学校虽被公司收购,但依然事实上分享着大量公办学校的好处——校名仍然打着公办学校的招牌,师资更主要都是由财政拨款供养的公办教师。而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

  如此绕来绕去的“假民办”,其最终目的说起来无疑又是简单明了的,那就是“真敛财”。因为相比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的一个最大好处正在于其学费标准是可以自定的。据悉,“民办”之后的遂宁二中的收费标准是:“三年制初中学生每一年的学费标准为4500元,三年一次性缴12000元”,而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是:“三年一次性缴13000元”。原本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摇身变“民办”后,不仅“义务”荡然无存,而且收费标准向高等院校看齐,其间的“实惠”不言而喻——一方面,教育部门既可以轻松地规避自身法定的义务教育投入,另一方面,又可以凭此坐收教育产业“暴利”,变需要用钱的教育,为可以赚钱的教育。

  然而,与这种“实惠”相对应的反面,又是教育本身的多重受伤——公办教育被私利化、沦为敛财工具,是一种受伤;真正的民办教育,受制于这种不公平竞争环境的打压,难以获得真正的发展、“促进”,又是一种受伤;而最受伤的无疑还是受教育者本身,原本免费廉价提供的基础教育,突然变成奢侈的高价教育、贵族教育,教育的公平本性何以堪,沉重民生负担又何以堪?!

  不难看出,“假民办”其实不止不是真正的民办教育,也不是真正的公办教育,甚至根本就不堪为教育,而纯属一种打着“教育”招牌、以不受节制的权力为后盾的利益怪胎——既不为民,也不为公,只是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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