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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长副市长等因矿难责任被停职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人民日报》报道河南省委2日经研究决定,对平顶山卫东区兴东二矿“6·21”井下火药爆炸等重特大煤矿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平顶山市市长李恩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李俊峰和洛阳市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沈庆怀实行停职。

  据悉,2009年9月8日,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华四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76人死亡。2010年6月2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井下火药库发生爆炸,事故已造成至少49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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