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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隐患成为单位法定职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3日10:03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周文馨《甘肃省消防条例》经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消防责任,健全完善了消防工作长效机制,有利于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条例具有以下特点:由办法上升为条例,体例上实现重大突破;健全完善了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将政府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和考评工作纳入法规体系;细化明确了两大类十一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行政许可范围,特别对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由消防法规定的10日办结缩短为7日办结,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便民利民举措;明确了四类十六项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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