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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写磁条假存折变成真存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3日14: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东莞讯存折好端端地在自己手中,但账户中的72万元余额却不翼而飞。仔细查证,才发现原来有人利用银行的重写磁业务,将虚假的存折变成了一本真正被银行确认的真实合法的存折,进而取出了账户中的所有余额。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近日判定被告银行方应承担90%损失的责任。

  2008年4月21日,东莞厚街的王女士到某银行厚街支行办理业务,在准备转账一笔60万元的款项时却被银行告知账户余额已不足5000元。王女士急忙报警。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2005年12月,王女士在该行开设了此账号,支取方式设立了密码,事发前她本人最后一次动用账户的时间是2008年3月20日,此时她账户的余额尚有70万余元。短短一个月时间,就被人冒领了72万元存款。

  银行调出了相关监控视频,最终确认:2008年4月2日,一名不知名的女子拿着存折和身份证到该行的常平支行要求取款,在此人提供的身份证中,除了照片之外,其余信息与王女士的身份信息完全一致。取款中,根据该女子提供的存折,银行工作人员在划卡时,却连续三次划不出存折的信息。对此,女子信誓旦旦地解释称,是将存折和其他证件放在一起之后导致存折被磁化,要求银行将其所持的存折重写磁。

  重写磁需要密码,该女子便输入了正确的存折密码以示证明。如此一来,一张假存折变成了真存折。借助于重写磁条后的存折,该女子从原告的账户中取款5万元。随即,她又以同样的身份证开设了新的账户,并将王女士原账户中的67万元转账至新账户中。其后,该女子分多次从新账户中将67万元取走。

  法院审理认为,在办理重写磁条业务时,银行应负有对存折真伪进行识别的义务,在存折磁条三次读取信息未能成功的情况下,未能采取足够严格的审查措施来识别存折的真伪,并为冒领人所提供的假存折重写磁条,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另外,犯罪嫌疑人以假的身份证开设新账户时,在“申请人”一栏的签名与王女士的名字完全不一致,对此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从而让犯罪嫌疑人成功将王女士的存款再次转至其控制的新账户中。同时,原告王女士未能举证证明因被告的过错而导致密码外泄,因此对造成存款被冒领的后果存在一定的过错。

  (陈燕 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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