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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8月21日统一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3日15:57  厦门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蒋怡丹)市教育局日前公布了幼儿园招生的相关通知,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21日,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通知明确表示,公办幼儿园招生的主要对象为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含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蓝印户口)的年满3周岁的幼儿(即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公办幼儿教育资源不足的片区,家长应带幼儿到就近的合法民办幼儿园就读。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所在区域周边的幼儿就近入园。

  参与划片招生的各类幼儿园将在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招生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应报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准备入园的幼儿要准时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招生片区内招生对象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21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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