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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重被告急救中心“开庭”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4日02:41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 通讯员李辰)999急救中心的会议室悬挂起庄严的国徽,审判长、陪审员、公诉人和书记员坐在会议桌的一端,男子陈永帅在另一端,身患重病的他因涉及刑事犯罪,在医院接受审判。昨日上午,丰台法院的法官在999急救中心对陈永帅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半,并赔偿被他打伤的高某19万余元。

  急救中心成“临时法庭”

  据悉,丰台法院刑事审判庭与丰台看守所建立在押预警通报制度,由看守所及时向法院反馈在押被告人的特殊情况,以便刑庭承办法官及时、全面了解在押被告人情况。

  丰台法院受理陈永帅这起案件后,看守所即向法院通报了陈永帅的病情,主审法官和该院刑庭庭长来到医院了解情况,考虑到被告人的身体情况,丰台法院决定在“999急救中心”设立临时法庭,审理此案。

  此案于6月30日14时半开庭,法官在999急救中心会议室敲响法槌,身着病号服的陈永帅在两名法警搀扶下进入临时“法庭”。

  庭审被告病因未明

  据指控,2008年12月15日晚9时许,陈永帅伙同其他四人,在丰台区高某的暂住地,因琐事与高某产生矛盾,后持木棍等对高某进行殴打,致高某腹部闭合性损伤,脾破裂并摘除,法医鉴定为重伤。

  庭审中,陈永帅回忆了犯罪经过。并辩称,他当时只是带着人去,打人的时候不在场。后来知道自己被网上通缉,于是投案自首。

  一个小时的庭审即将结束时,法官还询问了陈永帅的病情,他称自己一直高烧不退,至今查不出病因。

  昨日上午,丰台法院的法官再次来到999急救中心,宣读对陈永帅的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半,赔偿高某经济损失1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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