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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前 我省城镇医保实现市州级统筹

  本报讯 (记者 裴睿) 记者昨日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日前联合转发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开展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是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重要举措,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纳入今年工作任务,重点落实。

  根据我省安排部署,异地就医管理工作要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进行,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本统筹地区异地居住人员,特别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居住和医疗情况,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

  据悉,提高统筹层次是减少异地就医结算的有效途径,因此,我省提出要加快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各地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州)级统筹工作,2011年前全省各市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都要实现市(州)级统筹,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要点实行统一管理,在市州范围内统一政策,统一结算。各地要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快建立异地就医协作机制,结合金保工程的建设,加快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先期实施市州内定点机构联网结算,实现市州全域范围内参保人员无障碍就医结算。要在省内统筹地区间建立异地就医协作机制,协作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职责。同时,鼓励省内各统筹地区积极主动与省外统筹地区进行协作,并逐步探索参保人员的就医地直接结算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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