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全杰 通讯员陈彦佳)昨日,广州市城管首个执法公告栏在越秀城管综合执法分局设立,该公告栏主要用于公告送达各类城管执法文书以及通知、招领已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措施的工具和其他物品。
据越秀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城管部门在查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过程中,对需要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等措施的,如果当事人拒绝接受清单、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或者不在现场的,城管部门可在公告栏公告送达。对上述措施已被解除或者自动解除的,如果无法通知当事人的,也可以在公告栏发布公告。
据悉,越秀城管执法公告栏设置于惠福西路262号越秀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办公楼首层右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