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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狗车上乘客摔伤谁负责乘客要求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4日05:58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记者金镒

  躲狗伤人

  公交车驾驶员孙建军是一名老司机,常年固定跑一条线路,对路况非常熟悉。今年4月17日,孙建军跟往常一样驾驶公交车正常行驶,按以往的规律是过一个路口减速进站,快到十字路口时,孙建军习惯性地观察前方情况后踩油门鸣笛准备过路口,可就在这时,一条黑影突然从孙建军的眼前闪过,不好,有情况,孙建军顿时惊出一身冷汗,一脚踩下紧急制动。车停住了,原来是路边蹿出一条狗横穿马路。本以为危险化解了,但紧急制动却导致车上乘客王洪名意外摔伤。

  医生对王洪名会诊后诊断,其腰椎压缩性骨折,只能卧床休息。王洪名随后报警,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洪名构成八级伤残。赔偿纠纷经处理事故民警认定:孙建军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谁来赔偿

  王洪名受伤了自然要找人负责。王洪名及其家属向孙建军提出多种赔偿的诉求,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0多万元。但孙建军认为刹车是因为紧急避险,虽然有责任,数额也不应太大,由于双方认定赔偿数额差距较大,在争吵几个小时后不欢而散。孙随后提起诉讼,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孙建军和王洪名及家属第二次接触,王洪名还是提出高达20多万元的赔偿,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各自坚持自己的意见。通过负责本案的刘法官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诚心解决赔偿问题。最后,孙建军承担各项费用149817元。

  采访中,刘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乘坐公交车的乘客要坐好扶好,因为公交车在城市当中行驶,难免有突然情况发生,大家坐好扶好也是对自己负责。

  同时刘法官还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公交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横穿马路的遛狗市民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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