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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房产价 海口一市民成少缴税款被罚第一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4日07:14  南海网

  虚报房产交易价格

  偷逃税被罚18万元

  本报海口7月3日讯(记者彭青林通讯员乐冰)近日,吕某成了海口市地方税务局规范房地产交易价格政策出台后,被处以少缴税款5倍罚款的第一人。因虚报房地产交易价格偷逃税,其被罚18.75万元,补缴税款3.75万元。

  据了解,为了规范房地产交易价格,堵塞税收漏洞,今年5月,海口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规范房地产交易价格政策,即以交易合同价计税,若少报交易价格,按少交税款罚款5倍,并将交易合同的涉税信息公布在该局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

  海口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转让方梁某、冯某,受让方王某在海口地税局以评估价7.87万余元办理了海口市人民大道一处房产的相关完税手续。后因举报被地税局查实,该房产已由梁某、冯某口头转让给了其朋友吕某,再由吕某以23.1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为了达到偷逃国家税款的目的,双方向税务机关提供了一份虚假房屋买卖合同,共造成转让方合计少缴税款3.75万余元。

  根据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转让方吕某处以补缴税款,并处偷逃税款5倍的罚款处罚。据悉,补缴的税款和罚款已缴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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