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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研究生发财梦碎南宁 130名传销人员被刑事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4日07:52  广西新闻网

  南宁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7月3日发布消息,在6月30日凌晨的全市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中,共查获涉嫌传销违法犯罪人员1436名,打掉传销团伙29个,刑事拘留130人,教育遣返1306人。警方同时公布了因涉嫌传销犯罪被刑事拘留的部分典型案例。

  研究生写下3本传销心得

  在此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江南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等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清查五一路某小区13栋4单元402号房时,发现该出租房内存放有大批传销资料,其中三大本厚厚的笔记本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笔记本里面满满地记载了从事传销活动的经验和心得体会。

  民警将租住该房的杨某和李某带回公安机关审查,杨某、李某对从事传销的事实供认不讳。李某,女,24岁,安徽人,某大学在读研究生。她供述说,今年学校放假后,她计划利用假期打工赚钱。恰在此时,她表哥杨某打电话给她称,中央正在进行北部湾经济开发,广西南宁充满了商机,是赚大钱的好机会,劝她到南宁“做生意”。

  在杨某的一再劝说下,李某怀揣发财梦想赶到了南宁。刚下飞机,杨某就不断地给李某上课、谈心,对李某进行“洗脑”,劝她加入“纯资本运作”的传销组织。

  面对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李某很快入伙并痴迷其中。警方所查获的三本厚厚的笔记本,就是李某在短短的半个月时间里记录的。为实现迅速致富的梦想,杨某伙同李某多次给他人上课、谈心,不断“拉人头”,不断发展“下线”。目前,杨某、李某因涉嫌传销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传销夫妻双双被查处

  6月30日凌晨,江南区专项工作小组在南宁市五一西路某小区9栋204房,查获一对从事传销活动的夫妻。

  经查,2009年12月,张某(男,40岁,浙江人)与妻子王某来到南宁。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夫妇去上了一堂“生动”的传销课程。“授课老师”夸下海口,只要加入传销组织,一次性投入69800元,两三年后就能获得丰厚的利润,成为“富翁”。

  面对如此大好的发财机会,张某夫妇很快加入了非法传销组织。加入传销组织成为会员后,张某夫妇“认真学习”传销的运作模式,不断提高自身的口才,打着建立北部湾经济开发区、东盟商务区、经济开发区的旗号,积极发展“下线”,先后在不同的地点给来某、倪某、郑某等人上课,言传身教。

  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王某也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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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戚朋友纷纷下了水

  在当日行动中,良庆区公安分局在五象大道某出租屋二楼,查获了涉嫌组织传销活动的付某、王某、王某某、赵某等人。经审讯,4人承认参与了非法传销活动的事实。

  付某是在朋友的劝说下,于去年加入了“纯资本运作”名义传销组织的。为了尽快发财,他以在南宁做水果生意能挣大钱为诱饵,邀请亲戚王某来到南宁市大沙田。王某应约而至。初到大沙田,付某就带他到传销窝点“洗脑”,了解“纯资本运作”的光明前景,声称“纯资本运作”是国家允许的行业,是“国家专门放在广西发展的西部开发项目,国家对行业实行宏观调控,行业要交45%的税费给国家,并且不让太多人参加,以达到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的目的”。

  付某声称“只要交3800元作为入行资格,然后再发展‘下线’加入,个人提成收入就会呈几何倍增,最后就可以挣到380万元。如果入行时申购21份交足69800元,最后可以挣到980万元”。面对高额回报的诱惑,王某不但很快入伙,而且又将哥哥王某某、朋友赵某等人作为传销“下线”拉下水。目前,王某等4人悉数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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