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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男子不满分手性侵女友得逞 被判7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4日10:06  环球时报

  环球网记者谭利娅报道,据美国“世界新闻网”7月3日报道,台湾云林县一名詹姓男子因不满女友提议分手,去年七夕强押女友到他租住处,捆绑对方后自己上吊,女子挣脱绳索将他救下后,詹却持刀胁迫她跳楼,再割腕自残,恐吓要同归于尽,并性侵得逞,台中高分院依加重强奸等罪判他7年零6个月徒刑。

  羁押中的詹姓男子(39岁)否认性侵,辩称他没有强迫女友上车,也未说要同归于尽,是她自愿与他发生关系;但被害女子说看到詹上吊,表情痛苦,才过去拉他下来。法官认为,被害女子在遭詹挟持恐吓状态下,还挣脱绳索救詹的性命,证明对他仍有情谊,应无构陷之理。

  据法院判决,这名詹姓男子去年四月与被害女子交往,后因个性不合,女子提议分手。詹在七夕情人节当天挟持女子上车载到租住处。詹恐吓被害女子如不继续与他交往,将到她家泼汽油纵火,随后又捆绑她手脚,再解开自己皮带套在窗户后上吊自杀,她一时心软,挣脱绳索后将他拉下。然而,詹非但没有感谢女子将他从鬼门关前救回,反而恐吓女方从五楼跳下,他再跟着跳。女子拒绝,詹即拿出水果刀割腕,扬言同归于尽。但此时,詹又起淫念,要求被害女子与他发生关系,遭抗拒后,詹再以水果刀刀柄刺自己腹部,恫吓说“你干脆不要回去了”,她见詹拿刀,不敢抗拒,遭性侵得逞。

  法官认为被告未能理智处理感情,反而剥夺被害女子行动自由,还恐吓、强奸,因此从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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