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涉嫌套取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用公款为亲属报销旅游费医药费等违规违纪问题 金昌市林业局局长曹毅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4日20:08  兰州晨报

  本报金昌讯(记者张永生)记者7月2日从金昌市纪检监察部门获悉,金昌市林业局局长曹毅因涉嫌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在单位私设“小金库”,并用公款为亲属报销旅游费、为儿子报销手术费等违规违纪问题,被免去林业局局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介绍,原金昌市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曹毅在2007年1月22日金昌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上,被金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市林业局局长,履职仅3年,就因违规违纪被金昌市纪检监察部门调查。

  现年52岁的曹毅系山东临沂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此前,曹毅曾担任永昌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后调任金昌市林业局局长。

  据了解,曹毅在担任金昌市林业局局长期间,在金昌市林业局金水湖建设工程及金昌市绿色长廊工程中,采取虚假列支假发票、假人工工资、假工程款等名义,套取国家项目资金,在单位私设小金库,用于办公、招待等费用的开支,报销自己及其亲属在青岛等城市的旅游费用、报销子女购买手机款及其子的手术费,将公共财物两台笔记本电脑带回家中使用。经纪检监察部门核查,该小金库中资金达358225.5元,其中个人报销费用6万余元。目前,上述资金已被依法追回并上缴国库。

  金昌市纪委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本着惩治和预防腐败、教育和保护干部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曹毅案件时,已经提请组织免去曹毅金昌市林业局局长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从金昌市林业局了解到,事发后,金昌市林业局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财务机制,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纪检委。

  金昌严查“小金库”

  本报金昌讯(记者张永生)记者7月2日从金昌市纪检部门获悉,近期金昌市将重点进行单位“小金库”的治理整治工作。市上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财政、审计部门搞好有关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违反财经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并把“小金库”治理作为财务检查和日常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民政部门牵头做好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对查出的违纪违法问题,在依法对单位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要严格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