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关于聘警察担任殡仪馆副馆长的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5日00:16  红网

  尊敬的公安局领导您好!

  近日,我殡仪馆在媒体上看到了《沈阳27家医院聘警察当副院长打击“医闹”》(7月4日《中国青年报》)的新闻,感到非常振奋。根据工作需要,现郑重申请贵局派警察长期驻守我馆担任副馆长,指导殡仪馆开展治安防范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殡仪馆工作人员和死者的安全感。

  殡仪馆是人生旅途的终点,穷也好、富也罢,早晚都要来这里报到。可惜的是,现如今各地殡仪馆殡葬服务纠纷逐年上升:有人质疑成本几十块钱的骨灰盒为何能卖到上千元甚至上万元;有人质问同样的鲜花为啥殡仪馆的卖价高出普通花店几倍乃至几十倍;有人想不明白一个大纸盒变身“纸棺材”后为何便可收费几百元、上千元……甚至有一些不明真相者为此发出了“死不起”的感叹。遇到不太理智的死者和家属,就可能发生“尸闹”纠纷,就会影响殡仪馆正常的工作秩序甚至威胁到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警察担任副馆长可以确保死者及其家属情绪稳定,帮助殡仪馆制定并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和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以保障良好的殡仪馆治安环境。

  我们也知道,维护社会秩序本是警方的职责,不担任副馆长警察也应该履行职责。但据闻在现实当中,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问题很突出,有限的警力还需首先保证扫黄打非等重点经济工作的开展,因此如果不给日理万机的警察同志一个职位,咋可能抽出时间来关心死人那点事儿呢。实际上,担任殡仪馆副馆长并不会占用警察同志太多的时间,只需隔三差五来巡视一下就行了——老百姓一旦知道警察竟然在殡仪馆有兼职,谁还敢闹事呢,一个个就会乖乖掏钱了。即使是死人,见了警察也会害怕,本来想诈尸的也立马“情绪稳定”啦。

  我们聘请警察同志来护场子的想法由来已久,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22条第10款规定:“人民警察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所以我们一直未敢提出相应申请。现在,沈阳大批警察担任医院副院长,终于有了这方面的先例,我们也就有了底气啦。恳请领导站在讲大局和讲稳定的高度及早给我殡仪馆派驻副馆长,为老百姓站好最后一班岗!

稿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