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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警察成医院“私器”危害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5日00:25  红网

  7月2日,沈阳市27名有丰富经验的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被聘任为8家省级医院和18家市级医院及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的安保工作副院长,指导医院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沈阳市卫生局、公安局称,此举将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感,达到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院及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明显减少的良好效果,为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7月4日《中国青年报》)

  真叫“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沈阳市卫生局、公安局冠冕堂皇的一套说辞,无非是在为减少医患纠纷——打击“医闹”做修辞而已。医院做为一个经营主体,它可以有维护自己利益的诉求,这也不是不可理解;但这样公然违反《人民警察法》聘请警察当副院长,真的能打击“医闹”、减少医患纠纷,达到他们所说的效果吗?恐怕未必,而且于社会还是有害的。

  “医闹”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更多的还是医院的欲加之罪。患者的利益遭受侵犯甚至危及生命,可以说几乎是诉求无门的。从以往发生的一些医疗事故来看来,就算有“审判方”,但不论是相应的检测、裁定等,都是卫生系统在“自查自证自裁”扮演多重角色,利益倾向很明显,这本身就不公正不公平。而患者没有可以信赖、依赖的第三方组织来帮助、或是公正独立的审判,就只能在“体制内”来维权,结果当然不理想,而且要花费掉不菲的精力,也不划算。最后,可以选择的就只有闹一场了。这是一种带有悲壮色彩的低成本选择,其中大多是无奈。

  这些警察虽然所谓不占职数、不拿待遇,但一经接受副院长的职位,在立场上就已经偏向了医院,否则,你为何不做患者的志愿者呢?医院能请到这么多位警察——而且还是领导来当副院长,也说明了医院所具有的能量,能把社会公器变成私器——警察都兼职副院长来指导工作了,能不叫私器吗?一个企业有劳资纠纷,未必能叫来警察兼职副厂长;一个村有治安问题,未必能叫来警察兼职副村长;一个家庭有家庭问题,未必能叫来警察兼职副家长。怎么医院就能?要知道警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公共力量。

  任何的个人、组织都有可能遇到纠纷;医院是面向公众的组织,就更可能遇到纠纷,这本不足奇。而就不应该让警察来“指导”自己,因为公器私用获得了优先权;对患者也就不公平。患者本身处于弱势地位,警察当副院长,无疑是加剧了医院与患者的强弱距离。因为单一个警察副院长就可以让患者心中不安,也许你真的立场公正,但患者不会这么想,你要真公正,就没必要去当副院长,要指导也没必要非有个职位不可。医院要真想减少纠纷,不如踏实工作真心对待患者,这才是良方。

  警察副院长似乎有一定的震慑力,从表面上看,这可以让患者出于对警察的敬畏而不敢“闹”;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堵住了患者的诉求之路。结果是患者从对医院、卫生部门的不信任,扩散到对警察对政府部门的不信任,使政府部门产生公信力危机。再结合当前社会一些百姓诉求得不到响应正义得不到伸张的现实,从而使社会问题愈益突出。警察当副院长成医院私器,对社会的害处,不难明了。

稿源:红网 作者:皇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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