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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警察当医院副院长非常错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5日00:25  红网

  7月2日,沈阳市27名有丰富经验的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被聘任为8家省级医院和18家市级医院及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的安保工作副院长,指导医院开展治安防范工作。(7月4日《中国青年报》)

  沈阳的这一举措是有很强针对性的。近些年,一些地方医院频繁发生医患之间的矛盾,也有的患者家属,采取了拉横幅、摆花圈、甚至殴打伤害医护人员的过激行为。但是,笔者以为,为了化解和减少这些矛盾,动用警力驻进医院,却是非常错误的做法。

  聘警察当医院副院长,无疑向世人公开,政府对于出现医患矛盾,是站在医院方一边的,他们更加注重保护医院的利益。尽管这样做,声称是指导医院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可是却让人感到,是在加强医院的保安工作。这只会进一步激化医患矛盾,不可能有利于化解医患矛盾。

  发生医患之间的矛盾,一般来说,患者一方是普通个人,医院却是一个强大的集体,相比较而言,患者一方才是矛盾双方的弱势。可是,为了解决这样的矛盾,现在政府不是想方设法对弱势一方提供救济,而是增加强势一方的力量,是何道理?!

  笔者极其反感“医闹”这个词。这是对患者权益的蔑视,也是对医院方的偏袒。为什么发生了医患之间的矛盾,患者找医院解决问题,就是在“闹”呢?可能在许多情况下,患者极其家属的意见和要求,是很合理的。不是有专家说,患者就应该站着进医院,躺着出院这样的混账话吗?现实中,一些无良医生,坑骗患者、庸医误人的现象还少吗?

  一些地方医院发生医患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的确需要重视。但是却不是采取偏袒医院,增加警力压制患者一方这样的错误方法。为什么不从加强对医院和医生管理,积极维护患者的利益这样的视角,来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呢?

  实际上,就是有少数患者极其家属在医院“闹”,也是给逼出来的。请问,他们不“闹”,又有什么有效办法,来维护自己就医的合法权益呢?现在的情形是,如果患者有疑问或受了委屈,只能够听到医院一方的解释,最多是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解释处理。这基本上是在利益集团内部讨求公道。常识告诉我们,从一般的公平原则来看,在这种情况下,患者要想获得公平公正的待遇非常困难。“闹”不是社会现实逼的又是什么?

  不要动不动就把警察推到社会矛盾的最前面。我们的目标是建立和谐社会,而不是警察社会。过度动用警力,反倒会加剧社会矛盾。特别是像医患矛盾这样的普通民事纠纷,更应该寻求通过民间渠道解决,断不能用解决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的办法来解决。医院发生了治安案件、刑事案件,警察再介入不迟,何必打“提前量”?

  越是在社会矛盾多发时期,政府越应该冷静,越需要避免动用强力部门介入。矛盾多发,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们的社会管理方式,已经难以满足社会发展要求,需要改进。采取警察进驻医院,显然开错了药方。为什么不可以借鉴学习一些发达国家,利用民间组织机构,设置社会矛盾的排解缓冲区呢?在社会矛盾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正在检查考验社会管理者的能力和智慧。

稿源:红网 作者:赵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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