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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遏止天价拖车费”叫“明码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5日00:29  红网

  为遏制高速公路施救拖车收费中的混乱状况,陕西省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7月1日起开始实施,据称此举有望对该省长期存在的“天价拖车费”现象予以遏制。以一类车为例,拖车服务的基价为400元/次,一类车使用吊车服务的基价为1000元/次。(7月4日《中国青年报》)

  “天价拖车费”的故事,让人瞠目结舌。本来就因出了交通事故深受打击,还被权力部门多收了40000多的拖车费,怎一个郁闷了得!于是,报道甫出,舆论哗然,对权力经济的诟病,也引发了新一轮的热议。接下来,遏止“天价拖车费”自然成了陕西省交通部门重点整饬的内容了;然而却看到了一份拖车400元、吊车1000元的收费标准,还美其名曰“规范收费”“遏止天价”,殊不知,这又是一起权力交通事故。

  说是权力交通事故,自然免不了权力之间或权力与法律之间的追尾或撞车。这不,法律明明规定拖车应是免费的,陕西省交通与物价部门还想建一块“贞洁牌坊”作为掩饰将拖车收费进行到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道理很简单,清除路障是权力部门最基本的服务内容,即便有成本在里面,也应该算在财政预算之中。即每个百姓都已经通过缴税的形式完成了对“拖车费”的支付,再要收费,不仅是重复收费,更无异于强取豪夺。

  有天价,权力部门就只遏止天价,降降低做样子然后还希望百姓给发小红花。将不合理的收费,说成了合理;将不正当的东西说成了正当。好家伙,本是一个法律禁止的东西,在新闻的标题与内容里,还真能让百姓读出一点“庶民胜利”的味道。

  问题的可怕在于,权力思维中似乎有一个极难剔除的“收费情结”。但凡遇到什么涉及成本的问题,一些政府部门总想着借机敛财。“天价拖车费”绝非陕西一家。“天价复印费”恣意横行,“天价罚款”更是随着“钓鱼执法”现象的报道而被曝光。而事实上,“不向百姓收费”当作为一条基本的权力警语来诵读。除了基本的管理费与税种之外,民生成本不能因为权力的裸奔与张狂而增加。

  有一种遏止“天价拖车费”叫制定收费标准,本质上却是一起彻头彻尾的权力交通事故,正如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中指出的那样“以官的标准为标准”。更让人感觉到恐怖的是,这种逻辑被无数次重复着——权力大于法律、权力蔑视法律,直接会毁掉一个时代的法律尊严,更会减弱公众对于服务政府建设的信心。所以,遏止“天价收费标准”,就根本不存在什么标准不标准的问题。只有零收费做起,让拖车费走入历史的词典,才是做到真正的遏止。

稿源:红网 作者: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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