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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滴到头上误认是尿液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通讯员林立 实习生黎韵 黄德仁)楼上滴下水滴到头上,误认为是尿液,不问青红皂白上楼打人。昨日获悉,该起互殴案中,一方落至9级伤残,一方构成故意伤害罪获刑。

  王某与彭某同在武汉一家工地打工。去年5月14日晚6时许,正在楼下赶进度施工的工人彭某,突然感觉有水滴到头上,顺手一摸,水是热的,他误以为是楼上人撒尿,破口大骂之下仍不解气,索性爬上楼找“撒尿人”王某算账,王某不甘示弱,与另一工友小王与彭某展开对打,结果,彭某颅骨被打成骨折,构成重伤。

  警方查实,引起打斗的所谓“尿液”,不过是王某打翻热水瓶,滴漏的开水。该案上月底经硚口区法院审理,由王某、小王家属代为赔偿彭某4万余元,法院从轻对二王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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