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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10县定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5日07:09  法制日报

  本报武汉7月4日电记者胡新桥记者从7月2日召开的湖北全省政法机关视频会议上获悉,该省已确定襄樊、宜昌、鄂州3市和武汉市江汉区等10个县(市区),作为第一批社会管理创新的综合试点,并要求试点市、县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对每个具体项目和硬性指标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工作时间和责任表,换人不换事,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吴永文在会上要求,要坚持社会管理创新不动摇,要扎实推进正在紧张开展的实用人口、实用住房“两实全覆盖”,要不断加强对重点人群管控,要研究户籍制度改革,要努力提高政法机关服务水平,要加强社会组织监管,统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今年以来,湖北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均出台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停访息诉了一大批涉法涉诉信访,推进了社会矛盾化解。该省全面推行“两实全覆盖”管理,330个试点社区的入户调查、信息采集等工作基本完成,公安“大情报”实现三级联动,加大重大人员管控、重点地区整治力度,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同时,湖北各级政法机关领导带头“以案讲法”,集中组织全省政法干警开展作风纪律教育等活动。全省乡镇街道共建立综治维稳专门机构1297个,配备专职干部3988人,专列经费1.59亿元,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此外,省综治委和省委政法委等部门还从省直机关抽调400名干部组建14个专班103个工作组,深入全省各县市区督办检查校园安全和三项重点工作,发现和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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