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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恳请社会各界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5日07:33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徐伟记者从重庆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重庆市从6月24日起,用半年时间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废止部分条款,以利于重庆的对外开放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据介绍,本次清理的范围包括市政府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全部共165件规章;市政府、区县政府及其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全部规范性文件;《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在2011年底将满10年的规章和年满5年的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招标投标工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为了更好地开展清理工作,我们恳请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和监督我们的清理工作。”重庆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普通百姓发现市政府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有抵触之处,或者是发现其不利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都可给市政府法制办联系,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

  据悉,本次清理工作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重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为成员单位参与。本次清理工作结束后,重庆市政府将公布清理结果:有效的将继续施行,被废止或已修改的,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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