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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代买物品多收价款属违法

  来电显示:今年4月,朋友小李去上海出差,我托他帮我买了一把小提琴,他告诉我价格是12700元,我看琴盒吊牌上标的零售价格也是12700元,我没有向他索要购货票据,就按他说的价格,把钱给了他。前几天,我出差到上海,顺便咨询了那家琴行,销售人员告诉我,小提琴标价12700元,实际销售价格只要6700元。请问,朋友小李的行为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可以要求他退回多收的6000元钱吗?

  靳金灵

  附记: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认为,靳先生与朋友小李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如果小李在代买小提琴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虚报购货价款的情形,就是一种欺诈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可以通过协商、追讨,甚至起诉等方式要求其返还多收的购琴款,至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由相应的部门定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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