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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路公交自燃:安装自动灭火装置后还发生自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5日09:04  南海网

  南海网7月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 实习记者付勐)7月4日中午,在海口滨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交界处,一辆3路公交车发生自燃,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自燃的原因正在调查当中,对此,海口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的陈经理表示:“3路公交车已经承包给个人,个人经营中可能因为涉及资金投入问题对于防护措施的安装置之不理,以致于装了自动灭火装置后还发生了自燃的情况。公交车发生类似事情一定是对市民的人身财产造成了侵害,巴士公司也会按照程序进行赔偿。”

  3路公交车发生了自燃事件,海口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的陈经理对此做出了解释。他说,3路车开到滨海路和丘海大道交界处时,司机发现方向盘左下方的水温表显示温度过高,继续行驶大约10多米的时候,车内后座的乘客说着火了,然后司机迅速打开巴士前后门疏散乘客,然后打开车后盖用车上的便携灭火器进行灭火,由于火势过大,司机马上报火警给秀英消防支队,随后打电话回公司汇报现场情况。

  关于起火原因,陈经理解释,起火的原因相关部门还在调查之中,暂时无法确定。他向记者介绍,巴士公司的车辆每天早晨在出车前都要进行检查,今天早上检查车辆时,并没有发现3路车的异常。

  陈经理称:公司做过相关防护措施。之前,公司投入20万资金,为公交车发动机安装自动灭火装置。但为何3路车还会出现意外?陈经理解释为,3路车虽然户口在公司,安全和行政事宜也归公司管,但是3路车属于私人经营,个人经营中可能因为涉及资金投入问题对于防护措施的安装置之不理,3路车的私人经营者已经违反了公司的相关条例,具体处罚措施还要等待相关部门查找原因后才能定夺。公交车发生类似事情一定对于市民的人身财产造成侵害,巴士公司也会按照程序进行赔偿。对于事情发生造成的社会影响,巴士公司今后也会在完善自己工作的同时努力挽回公司在市民之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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