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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煎中药每服2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5日09:07  淄博新闻网

  晚报讯 (记者桂建明)昨日记者获悉,为加强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山东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7月1日起,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此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下浮。

  记者注意到,最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列表中,中医外治贴敷疗法,含药物调配每个创面15元;中医骨伤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每次150元;普通针刺,包括体针、快速针、磁针、金针、姜针、药针等,5个穴位20元;灸法包括艾条灸、艾箱灸等,每次30元;拔罐疗法,包括火罐、电火罐、闪罐、着罐、电罐、磁疗罐、真空拔罐等,3罐10元;推拿治疗中的落枕、颈椎病、肩周炎(包括肩部疾病)、网球肘、急性腰扭伤、腰椎间盘突出(包括腰部疾病)、膝关节骨性关节炎推拿治疗,每次皆为30元;中医特殊疗法中的小针刀治疗,包括刃针治疗,每个部位50元;刮痧治疗每个部位30元;足底反射治疗每次30元;人工煎药每服2元。据了解,以上价格为政府指导价格,医疗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下浮。

  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另收费的一次性材料(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为一次性针灸针、外固定材料(支具)、粘弹剂、外固定材料。可另收费特殊一次性材料费计算公式为:价值200元以下(含200元)的:材料费=进价×(1+10%),价值200元以上的:材料费=200元×(1+10%)+(进价-200元)×(1+4%)=220元+(进价一200元)×(1+4%)。

  市物价部门要求,各医疗机构收费时,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医疗项目编码、名称、内涵、计价单位和价格等内容,方便患者比对、监督,自觉接受物价、卫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价格政策规定的,将依法查处。

桂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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