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点
□家有精神病患者
□引得四邻心惊惊
□管理一直有盲区
□恶性循环未解决
与利康中心同属残联的春晖工场为处于康复期的精神病人提供了专门的工作场所。蔡伯的儿子很勤快,每月收入700多元。蔡伯看到孩子拿回家的工资都哭了,“虽然报酬低,但也是一种正常生活。”蔡伯说。
有了工作就能减少受到的歧视,能够一定程度上防止病情复发,避免“危害社会”。对于病人来说,也是实现自我价值的有效途径。很多接受采访的家长都说,自己的孩子对待工场的劳动非常认真,“迟到一分钟都不行”、“生病都坚持上班”。“精神病人的工作态度丝毫不比正常人差”,这几乎是在场所有家长的共识。
“国际上精神卫生工作早已超越了单纯的生理治疗阶段,最新趋势是‘如何营造融合的社区’”,徐驰多年的经验发现,通过正常化的生活和社交,精神病人的幻听、幻视会消失。“让普通老百姓都去接触接触精神病人,可能是更好的,这样才了解精神病原来没那么可怕。”贾福军说。
除了在道义和情感上应该更宽容地对待精神病患者,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尽快开始正常生活之外,我国的法律法规也有详细的保障措施———监护人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下列人员担任: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等,还可以是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其他监护人。如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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