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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出的乌纱帽应“召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5日15:27  新民晚报

  朱琳

  近日,河南南阳市原市长助理刘建国贪污、受贿案公开宣判。从2000年开始,刘建国收受他人贿赂72起,其中有71起是帮助他人进行职务调整的“好处费”。

  在媒体所报道的贪官“事迹”中,很多都卖过“乌纱帽”。卖官的目的是利用公权赚取个人利益,买官者是用金钱购买权力,目的显然也是为了个人利益,可以说,买官卖官的目的是一致的。行贿和受贿一样是犯罪,凡是花钱买来的官,只要一经查实,都应该立即查办。买官者为个人利益而买官,不革去买来的乌纱帽,难保不出现问题。但是,从媒体报道来看,卖官者沦为阶下囚,买官者却鲜被处理。这似乎给人一个感觉,只要不犯其他错误,买来的乌纱帽依然有效。

  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曾说,“要继续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开展买官卖官问题专项整治,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买官卖官问题,一方面说明权力过于集中,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权力监督的缺失。在揪出了卖官者之后,对买官者的乌纱帽也应立即予以“召回”。不荡涤这股浊流,让买官者继续留任,官场就永远不会有宜人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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