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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追薪调解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撑起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5日17:22  南海网

  陵水椰林法庭“追薪调解绿色通道” 为农民工撑起“保护伞”

  南海网7月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 通讯员许平飞) 海南作为仅有800多万人口的小省,却有着100多万的外来流动人口,这部分人大多是来琼务工的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他们经常由于用工单位的种种借口而拿不到工资,为了更好的保护他们权益,海南省陵水法院椰林法庭建立了“追薪调解绿色通道”,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

  2008年4月,伍某在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承包张某的铁路片石工程,年底结算工钱时,张某以无钱为由,邀请伍某随其到海南继续做铁路片石工程,并承诺年后付清工钱。2009年春节过后,伍某带领老乡一行6人来到海南省,在陵水黎族自治县继续为张某工作,负责东环铁路中铁三局项目部第一总队陵水路段的片石工程。

  期间,张某以项目部没有支付工程款为由,未按月发放工资给工人。直至2010年春节前期,张某仍未支付欠款。为讨回工资,伍某两年来可谓是跑断了腿,磨破了嘴,曾多次求助于陵水县劳动仲裁部门,却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

  2010年6月21日,在陵水县执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伍某及其委托律师来到了陵水法院椰林法庭,寻求法律保护。由于伍某当时生活经济困难,又是外地人,申请缓交诉讼费手续极不完善。为能及时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椰林人民法庭在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追薪调解绿色通道”,根据伍某的实际情况,依法酌情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当天立案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伍某依自己记录为据,主张张某应归还其工资及利息等共计11万余元,而张某认为自己只欠伍某劳务工资9000余元。由于双方劳务工程中没有签订合同,经济往来也没有凭证记载,拖欠工资数额全凭各自记录,因此法庭无法核实实际劳务费用。

  面对数额差距如此巨大的情况,椰林法庭秉承着“释法说理、调解优先”的原则,多角度、多方面地理清双方的劳务关系,引导双方更多地换位思考。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6月25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张某尚欠伍某劳务工资2万元,并于6月28日前付清1万元,余款于7月5日前付清;伍某保留张某在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拖欠工资2.5万元的追诉权。

  7月5日上午,伍某终于拿到了自己被拖欠多年的血汗钱,激动万分的说道:“真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把拖欠两年多的工资追到了手,千言万语都无法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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