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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性侵醉酒女兵 台军中校遭判5年赔7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5日17: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5日电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陆军司令部”潘姓中校在参加同仁婚宴后,利用照料酒醉女士兵机会,涉嫌将对方载往宾馆性侵得逞,潘中校除因此遭判处5年徒刑,婚姻破碎外,经被害女士兵起诉请求民事赔偿,台北地院审理后,判决潘中校应给付被害人70万余元(新台币,下同)作为赔偿。

  据报道,本案是发生于2008年11月间,原在“国防部陆军司令部”任职的潘姓中校计划参谋官,在桃园龙潭营区外的某餐厅参加同仁的婚宴,在婚宴结束后,潘姓中校开车准备离去时,在营区附近的加油站遇见同事,当时同事搭载的女士兵,因酒醉在路边呕吐,潘受托暂时帮忙照顾女兵。

  报道说,潘姓中校竟乘被害人酒醉神智不清机会,将女兵载往附近的汽车旅馆性侵得逞,潘姓中校因此遭判刑5年,目前正在监狱服刑中,而且因本案潘与妻子离婚。

  报道还说,被害女士兵遭此巨变,调往南部的军事机关任职,并因难以承受同袍的异样眼光与压力,在2009年办理退伍,因此向法院起诉请求12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以及医疗支出。

  据悉,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害人遭潘中校的性侵后,对被害人造成心灵的重大伤害,因此判决潘应给被害人70万余元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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