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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林区:化解社会矛盾从完备接访制做起

  2009年以来,黑龙江绥阳林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完善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共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47件次,依法调处涉检信访30件,化解社会矛盾97件,实现了“无涉检越级访、进京访、告急访、无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完善社会矛盾信息网络机制。为及时掌握涉检信访苗头,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诉求通道,该院以林业局局址绥阳镇为中心,将整个绥阳林区划分为5个信访调处片区,由5个院班子成员任片区信访调处负责人。同时在信访矛盾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设立涉检信访联系点,聘请当地综治干部为联系员,受理、报送涉检信访案件,院班子成员每月带队巡访各联系点,摸排、调处信访矛盾,从而构建了一张覆盖全林区的涉检信访矛盾摸排、受理、调处网络。一年多来,通过上述途径受理、调处涉检信访25件,占此项工作总量的80%以上。

  二是完善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机制。在大力推行首办责任制、约访、下访、巡访、与有关部门联合接访等行之有效制度的基础上,为更好地服务来访群众,发挥检察长在接访工作中的作用,该院将每周五固定的检察长接待日改为检察长值周制。检察长、副检察长每人负责一周,全面负责本周的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整合内部资源,形成院领导与业务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人民监督员等多元参与工作模式。对重大、疑难涉法信访案件,实行院领导包案负责制,实行“一个信访案件、一个责任领导、一个办案小组、一套处理方案、一个办理期限”。如:该院检察长在检察长值周日受理了1起涉法信访,由于该案件时间跨度大,查证困难,该院检察长亲自接待,并抽调6名科级检察官,先后走访知情人63人,查阅材料36册,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查清了案件事实并在人民监督员参与下作出公正的处理结果,当事人当即写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并于次日向检察院赠送了锦旗。

  三是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防机制。在每年的“两会”前,针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该院检察长都要带领干警集中一星期左右时间,深入基层走访,协同基层党政领导对重大、疑难涉法信访案件和信访老户进行排查、分析,列出处理方案,做深入细致的矛盾化解工作。加强对有关重点信访的监控预测,对重点上访老户建立“信访档案”,实行长期监管,把息诉息访工作做在前面。同时,该院还结合执法办案,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开展专题调研,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以及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一年来,该院共发出5份检察建议,制作了30幅预防职务犯罪的图板进行巡回展览,为1200余名国企领导与基层国家干部上了法制课。针对该林区因林场级财务问题引发的职工群众信访较多的现象,开展专题调研,对于规范基层财务管理、促进林业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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