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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时内突破成为“常态”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今年直接立案(即未经过纪委办案环节)贪贿案件9件9人都是在12小时内取得重大突破。12小时内突破成为“常态”,这得益于该院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办案新模式,更加注重缜密初查,少用、慎用强制措施。

  初查扎实,12小时传唤时间里突破大案

  “12小时传唤时间里成功突破,关键在于转变办案理念,从过去的‘由供到证’转向‘由证到供’,在初查期间就通过外围取证获得足以立案定罪的证据。”6月28日,记者在芙蓉区检察院采访时,该院检察长周亚红介绍说。

  去年12月,有群众到芙蓉区检察院实名举报:某股份公司财务总监沈某向其索贿10万元人民币。该院反贪局长白涛介绍,接到举报的当天,芙蓉区检察院迅速对该线索进行评估,形成初查方案。从今年1月起,办案人员开展外围调查14次,询问举报人、证人9人次,在近4个月的初查期内获取了大量关键性证据。

  今年3月28日,在对行贿人赵某谈话进行几个小时后,赵某很快供述:他向沈某行贿5万元人民币,向该股份公司总经理钟某行贿23万元人民币,还提供彩钢板厂的账户给沈某,帮助沈某“走账”10万元人民币。

  芙蓉区检察院分别将沈某和钟某传唤审讯。办案人员预先设计好审讯策略及预备方案,在12小时传唤时间里,成功侦破了沈某受贿18万元、钟某受贿上百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

  人性化办案,嫌疑人病情稳定后配合调查

  芙蓉区检察院近年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一直处于湖南省前列,2008年立案22件25人,2009年立案22件25人,今年以来已立案13件13人,不但查办案件数量多,案件成案率、判决率都很高,而且没有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不服而申诉上访的。

  对于一些患有疾病的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证人,检察机关都主动联系医院定期为其进行体检,及时安排就医。

  2009年4月,芙蓉区检察院办理某汽车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屈大德受贿案。屈大德已年逾六十,办案人员首先便询问其健康是否有问题,并安排医务人员为其做了体检。传唤期间,正在休息的屈大德突然在床上蜷缩成一团。办案人员发现异常,立即将其送至医院急救。次日凌晨4点,屈大德恢复神志,看到办案人员都熬得眼睛通红,大为感动。病情稳定后,屈大德主动交代了收受蔡某、唐某贿赂200余万元的事实。

  反贪办案,更要注意听取律师意见

  6月4日,芙蓉区检察院三楼会议室,检察官和律师正在座谈,气氛热烈而和谐。该院向每位与会律师发放一张征求意见表,就规定期限内安排会见、检察机关派人陪同会见、会见是否监听、申请调取证据、侦查过程中听取律师意见、对律师执业活动中合法权益的保护、阅卷权落实情况等征求意见。

  “我办过不少案子,芙蓉区检察院在处理与律师关系方面确实做得比较好。律师每次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检察院都在48小时内安排。”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王曙律师说。

  2009年7月,犯罪嫌疑人章臻涉嫌受贿被芙蓉区检察院立案侦查。侦查期间章臻供述了其收受贿赂并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但在被羁押至看守所不久后突然翻供。

  此时,刚好章臻的家属聘请了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办案人员分析,章臻翻供极有可能是因为受羁押环境的影响,如果此时律师介入,能配合侦查机关矫正犯罪嫌疑人的心态,对办案进程会有积极作用。白涛把提出会见的律师刘斌请到律师会见室,向他通报了情况,双方很快就达成了共识。

  初次会见后,刘斌找到章臻的妻子,建议其写信劝导章臻主动交代罪行。后在章臻的积极配合下,案件很快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同年10月,法院一审判处章臻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决生效后,章臻安然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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