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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学者蛆虫 博主被判赔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6日02:01  北京晨报

  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研究溥仪的学者王庆祥,在别人的博客中被称作“蛆虫”,王庆祥一怒之下来京起诉了博主。昨天,原宣武法院判决博客删除相关博文,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王庆祥诉称,2007年12月上旬,他发现被告化名黎园在其新浪博客“黎园聊斋”等多家网站和报刊上撰写、散布大量侮辱、诽谤其名誉的言论和文章,言语恶劣,无所不用其极。被告成郁文辩称,她与原告原为非常熟悉的朋友,但后来两人对簿公堂后,自己的博客开始出现不堪入目的内容,都是王庆祥使用的手段。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成郁文在博客上发表看法和意见,有法律赋予的言论自由。

  原宣武法院审理认为,成郁文在博客中发表了若干与王庆祥相关的文章,在文中使用了大量诸如“蛆虫”、“流氓”、“政治界败类”、“人渣”等侮辱性、攻击性的语言,同时文中还直指“王庆祥从李淑贤手中骗取了溥仪日记等”,但并没有相关证据佐证。成郁文虽提供网站上对其侮辱性的跟帖留言欲证明其系正当还击,但成郁文未能证明此类内容系王庆祥所发表,且成郁文亦不应采取此种方式解决问题。

  法院认为,根据王庆祥提供的相关证据,其确在溥仪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但鉴于其研究领域的专业性,其并非人所共知的新闻人物。成郁文的博文也仅在一定领域、一定范围内传播,并未在广泛领域造成恶劣影响,且成郁文并非凭空捏造事实,仅系其据以形成主观论断所依据的材料并未被依法确认,其即加以传播并使用侮辱性语言存在过错。最终,法院判决成郁文删除22篇博文,并在博客上致歉,同时赔偿王庆祥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宣判后,成郁文的代理人表示回去商量之后决定是否上诉,而尚在外地的王庆祥通过律师得知判决结果后,当即表示要上诉,此前王庆祥要求赔偿30万,判决的1万元与其出入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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