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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庄家以“开设赌场罪”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6日02:01  北京晨报

  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昨天,作为庄家的赵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诉至东城法院,这也是首起以该罪名被公诉机关起诉的赌球庄家。

  赵某从2009年到今年年初专门登录境外的赌球网站,从事赌球活动,并发展下线,从中获利,其参与赌球活动的金额在700万元左右,赵某获利却只有几万元。赵某是各个级别的赌球庄家中最低的一级,平时没有固定职业。因赌球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中,赵某是近年来本市首例因涉嫌开设赌场而被诉的。开设赌场罪是我国2006年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六)》新设立的罪名。《刑法》以前只规定了赌博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而开设赌场罪的刑罚则提高至10年,除了开办实体聚赌的赌场外,建赌博网站,担任赌博网站代理,接受电话投注等行为也属于开设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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