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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轧伤男童司机当庭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6日03:05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刘杰)六龄童乐乐被奔驰车碾轧后,得到社会捐助获救,随后状告司机车主索赔27万余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羁押的司机委托律师当庭交付医疗费4万元给乐乐的父母。

  今年3月8日晚7点,在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村一家汽修厂门前,6岁的男童乐乐被一辆奔驰车撞倒。乐乐的父亲王先生说,奔驰车从乐乐身上碾过后逃逸。乐乐被诊断为脊椎、胸椎多处骨折等,被评定为重伤。交管部门认定,奔驰司机王强在此次车祸中负全责。目前,王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

  乐乐伤情稳定后,王先生夫妇将王强、奔驰车主王女士、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27万余元。他们表示,王强曾以停止支付医疗费相威胁,企图迫使双方签订和解协议。遭到拒绝后,王强便停止支付一切费用。

  昨天上午,王强的代理律师称,王强同意赔偿乐乐的一切损失,王强被拘留后,一直委托家属帮忙赔偿,所以不存在拒绝支付医疗费的问题。

  因王先生夫妇申请先予执行,王强已经支付医疗费10万余元。王强的律师又带来4万元,当庭交给王先生。

  这名代理律师说,奔驰车的实际车主是王强,登记车主王女士不同意赔偿。而奔驰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没有出庭应诉。

  庭审中,王先生提出给乐乐做伤残等级鉴定。法官宣布休庭,待鉴定结果出来继续审理此案。

  >>追访 父亲称孩子左臂抬不起来

  乐乐父母是山东来京人员,在王四营乡以收废品维生,家境艰难。事发后,王强逃逸,家里根本拿不出住院需要的费用。在媒体和社会公益机构的捐助下,才解决了医疗费用问题。

  在北京儿童医院住院37天后,乐乐转入北京博爱医院进行康复治疗。住院过程中,乐乐父母须全程进行陪护。

  王先生说,目前的乐乐全身都有伤疤,左臂至今抬不起来。因为颈椎受伤严重,他经常对父母说脖子疼,全身没力气,特别虚弱,连走路都不平稳,需要有人扶着。“皮外伤处于恢复期,但脊髓等重伤还在治疗期。医生说,看起来乐乐情况好转很多,其实病情还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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