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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先生问:离婚后我前妻提出要到派出所给儿子改姓,我能阻止她吗?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吴广松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解释,离异父母双方作为法定代理人共同享有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权,未经协商一致,一方无权更改子女的姓名。
本报记者 李慧博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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