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离异父母无权单方给孩子改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6日03:05  京华时报

  沙先生问:离婚后我前妻提出要到派出所给儿子改姓,我能阻止她吗?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吴广松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解释,离异父母双方作为法定代理人共同享有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权,未经协商一致,一方无权更改子女的姓名。

  本报记者 李慧博 整理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