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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鼻咽癌近5年带重病办案132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6日04:04  大洋网-广州日报

  省委追授张林武“人民的好法官”

  本报讯 (记者石善伟)中共广东省委决定,追授张林武同志“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

  张林武同志生前是潮安县人民法院古巷人民法庭审判员、一级法官。他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10月调入潮安县人民法院工作,2005年5月被确诊患鼻咽癌,在与病魔抗争了近5年后,于2010年2月17日不幸逝世,时年57岁。(下转A9版)

  (上接A1版)张林武同志调入法院工作以来,20余年如一日,始终奋战在人民法院基层工作的最前线。他承办的37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被投诉,无一引发上访。他长期带病坚持工作,2006年至2008年底病重期间,仍坚持办案132件,结案率达100%,调解率达75%。张林武同志先后荣获感动潮安十佳人物、个人二等功、个人一等功、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

  张林武同志是我省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优秀代表。他的先进事迹,生动体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和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崭新面貌,不愧是全省共产党员的学习楷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中共广东省委决定,追授张林武同志“人民的好法官”称号,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向张林武同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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