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本报讯 (记者李栋 通讯员张其明)截至2009年年底,中国大陆具有签发及换发台胞证权限的省市仅限于上海、江苏、福建、浙江、北京、天津、重庆七个省市。从今年5月25日开始,国台办和公安部已同意授权广东省开办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业务。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