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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厂内猝死 家属索赔7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6日04: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家属:他在上班时间内死亡要按工伤死亡标准补偿

  厂方:他下班打篮球后死亡 不属工伤死亡

  昨日上午,廖先生和父亲等一行来到石碣镇台达电子讨说法,称哥哥廖强6月18日在厂内上班时猝死,却一直无法申请工伤赔偿,是因为厂方不愿承认哥哥是死在工作时间内。

  不过厂方则表示,廖强当日下午4时30分就下班了,自己打篮球后死亡,不属于工伤死亡。目前,石碣镇信访办已介入调查协调。

  文/记者代希奎

  厂方:廖强是下班后死亡

  据厂里的员工说,廖强是在当晚7时多打完篮球后到工厂对面的士多买水后,就晕倒在地,不省人事。随后,廖强被送往石碣医院,经过抢救无效死亡。

  按照廖先生及家属的说法,既然是在上班时间死亡,肯定要按工伤死亡标准进行赔偿,他们要求赔偿70万元。

  对于廖强家属的说法,台达电子厂方面并不认同。他们说,据调查,当日廖强4时30分就已经下班,死亡是晚上7时多,明显不属于工伤死亡范围,因此不能按照工伤死亡标准进行赔偿。但是考虑到廖强在厂里工作13年,会对家属进行一定的补偿。

  厂里的保安部负责人说,按照保安部内部轮休制度,事实上廖强当日是轮休,即便是上班了,4时30分也下班了。

  但廖强的家属拿出了当日的考勤记录,记录显示他平时都是上午8时到晚上8时为打卡时间,6月18日晚上8时也有记录,根据这一情况,家属认为廖强就是在上班时间死亡。那为何廖强在死亡后还有人打卡?厂方解释,当时有人替廖强打卡,这一点也可说明其当时已经下班。

  信访办:正做调查协调

  昨日,石碣镇信访办也到工厂进行协调。信访办袁副主任说,由于双方各执一词,现在尸检也没有结果,因此已经会同公安部门和劳动部门进行调查。

  他说,目前,厂方已经将材料交到劳动部门,现在正在等工伤认定结果。如果家属认为厂方提供的材料有问题,可以到劳动部门反映,并提供自己掌握的证据。等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信访部门会再次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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