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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区7月20日起限行人力三轮车 违规通行将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6日04: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丹、李冀珩 通讯员刘洪希)7月20日起,中山市将在起湾道以西、翠景道以东、康华路以南、博爱路以北的旧城区范围所有道路限制人力三轮车通行,但有营运许可证或持有园林、环卫证件的人力三轮车不在限行范围内。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近年来,城区范围内人力三轮车从事货运、流动摆卖及非法营运现象日益突出,加上非法加装动力装置、乱停乱放、违反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时常引发道路交通阻塞及交通事故,成为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为有效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问题,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市交警支队决定自7月20日起,在起湾道以西、翠景道以东、康华路以南、博爱路以北的旧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限制人力三轮车通行。

  据介绍,凡车厢外边长宽大于40厘米×40厘米的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每天早上7时至晚上9时,不得驶入限行的区域内;但持有营运许可证或因园林、环卫等工作需要进入禁行区域,并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或提供相应证件的,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范围内通行。

  据悉,7月20日起,违反限行规定的,交警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人力三轮车驾驶人处罚款20元;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款50元,并强制拆除动力装置;当事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或车辆具有被盗抢嫌疑的,扣留车辆,待当事人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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