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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若有不良记录将影响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6日04:3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7月5日讯 (记者文胜)今天从省教育部门获悉,从今年起,山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出现了许多新变化。其中,信用记录将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若有不良记录,将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等带来不利影响。

  今年,山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www.csls.cdb.com.cn),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不再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无需到邮政储蓄银行开户;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版本,2009至2010学年的借款合同文本停止使用,由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每个借款人每年最多可以申请6000元贷款,最长还款期限可达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有关部门提醒,贷款的学生要注意: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出借款学生的信用记录,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如果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记录,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学生必须保证申请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否则将导致申请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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